

![]() |
我公司拟对宣传品业务制作项目进行采购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采购内容
1.展板类、门牌类、图纸类、证书奖牌奖杯类、旗帜类、条幅、UV平板打印类、雕刻字类、灯箱类、电子屏、户外广告牌、PVC字雕刻等(详见附件)。
2.工期及服务期限:接到制作任务后按使用方要求时间完成。服务期限二年。
3.承包方式及付款:
3.1本项目以固定单价方式承包,合同费用包括了供应商所供商品的所有费用。
3.2 付款方式: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以季度为节点支付款项100%,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符合国家财税制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二、供应商的资格要求
1.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资格;
2.投标人未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;
3.供应商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;
4.供应商必须具有文化展板、条幅等制作能力;
5.业绩要求:供应商近五年内有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业绩(提供2份相关业务合同复印件,写明项目名称、实施日期、联系人以备核实)。
三、报名文件组成
1.报价清单明细(含税);
2.公司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、业绩要求的材料;
3.比价方式:本次比价采取二轮方式进行比价,由甲方对各单位的比价响应文件进行审定,在符合采购需求、规范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,以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,签订项目服务协议。
四、采购文件发送
凡有意参加者,请于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3日,将报价单、营业执照(加盖公章)扫描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,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发送至我公司联系人邮箱(注:邮件主题请编辑为“项目名称/报名公司简称/报名联系人及电话”)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单位: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
地 址:宁夏宁东镇宁东铁路古窑子生产基地
联系人:王帅 电话:0951-3975095;15121909998
电子邮箱:ndtldqrsb2024@163.com
附件: 宣传制品询价单